发表于:2018-10-26
各省市陶瓷协会、有关企业、院所等会员单位:
经研究,我会拟在今年十二月中旬召开的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彰陶瓷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项目为:《中国陶瓷行业终身成就奖》、《中国陶瓷行业科技创新型先进企业》、《中国陶瓷行业杰出企业家》、《中国陶瓷行业杰出陶瓷科技工作者》、《中国陶瓷行业优秀协会工作者》(表彰条件详见附件)。每个表彰奖项原则上不超过20名。请你们根据要求进行推荐。推荐时要将被推荐的企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和事迹整理成文字资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例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务必于11月20日前报到协会秘书处。经评审后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侯文全 (13801049611) 张彩华 (13720025918)
联系电话:010-68396272 010- 68396219
电子邮箱:30610939@qq.com
附件1 表彰奖励条件及申请表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表彰奖励条件及申请表
一、中国陶瓷行业终身成就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终身服务与中国陶瓷行业(连续工作30年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上)。
2. 在陶瓷行业中德高望重,有影响力,在某一领域起到或曾经起到领军作用。为中国陶瓷行业技术进步作出过突出贡献。
曾经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奖项。
二、中国陶瓷行业科技创新型先进企业(符合其中三条即可)
1.具有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主要产品具有陶瓷行业省级以上驰名商标及名牌产品称号。
3.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参编单位。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三、中国陶瓷行业杰出企业家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人15年(含15年)以上,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 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企业经济效益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担任社会职务。
4. 注重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
5. 在陶瓷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6. 积极参加和支持行业活动,为中国陶瓷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中国陶瓷行业杰出科技工作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陶瓷科技工作20年以上。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级或部级、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课题。填补了某一领域技术空白,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要求为前三名项目完成人之一)。
(2)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新产品奖。
(3)所获专利被采用,并取得了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专利权所属人。
(4) 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科技人员。
(5) 在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科技中介、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工作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陶瓷领域科技著作的主笔人。
(7)陶瓷行业某个专业领域内的学科或技术带头人。
五、中国陶瓷行业优秀协会工作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协会专职工作10年以上。
2.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 认真学习陶瓷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在协会内部和会员单位中享有较高声望,为推动陶瓷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 积极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认真为会员企业服务,受到了企业或协会的好评。
5. 发挥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认真地反映企业的诉求,主动积极的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提供行业和企业的相关发展动态和信息。
6.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带领团队达成或超过业务目标,销售业绩处于同行业者领先水平。
附件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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