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5-08
为响应“一带一路”的总体战略部署,推动我国濒临失传的传统技法—珐华彩陶瓷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本项目的培养计划,以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为主体实施的“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面向全国公开招收学员。
一.项目简介
珐华彩是陶瓷装饰从釉下到釉上的过渡桥梁,上承琉璃釉,下启古彩、粉彩,在其短短的三四百年的发展史中,其制作工艺和艺术水平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在陶瓷装饰史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1.办学目的:
《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旨在深入传授珐华彩陶瓷制作技艺与艺术创新方法,为更多有志于学习珐华彩的艺术界及行业内的艺术爱好者提供一个宝贵的学习交流平台,培养出既掌握传统珐华彩技艺,又能将当代艺术理念融入其中的创新人才,推动与促进珐华彩这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2.培训内容:
《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内共举办两期高级研修班,每期研修时间为80天。课程采取理论授课与实践创新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共分为以下三部分:
(1)理论和技法传授
系统讲授珐华彩陶瓷艺术、珐华彩与其他陶瓷装饰艺术的综合运用、珐华彩艺术审美及造型、珐华彩的新工艺、珐华彩在陶艺创作中的应用和珐华彩的艺术市场等专业课程,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同时,由授课导师亲自指导学员进行技法训练,掌握珐华彩的制作过程,提升学员的实践操作技能。
(2)考察学习
组织学员深入考察陶瓷相关的生产基地、博物馆、工作室,进行交流调研,拓宽学员的艺术视野。
(3)设计创作
学员们根据理论学习和实践练习,自选主题,进行珐华彩陶瓷设计创作,完成并提交培训成果作品和学习总结报告。
培训结束后,还将举办《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作品展。
3.服务区域:
立足全国,以产瓷区为主。
二.培训概况
1.主办单位
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
2.培训地点
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新厂西路556号)
3.培训人数
共两期课程,每期学员25名,共50名。
4.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8年6月17日——2018年9月4日
第二期:2018年9月9日——2018年11月27日
5.培训师资
邀请国内著名高校专家、教授、相关社会知名人士以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讲学、授课。
6.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学员的学费、食宿费、部分工具、材料费、加工费、考察费、学员作品展览费及异地学员一次往返景德镇的交通费等均由主办方承担。其他均由学员个人自理。
三.报名要求和方式
(一)学员要求
1.思想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陶瓷艺术工作者、高校或中职陶瓷类教师,及具有多年从事陶瓷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3.能够保证培训期间80天脱产学习。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8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
①《“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1寸彩色证件照,蓝底、免冠),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需本单位推荐盖章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两份;
③本人代表性作品图片3张(单个作品A4尺寸)、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邮寄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西路556号 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珐华彩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组 联系人:陈老师手机:13607980016 邮编:333000
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以EMS寄送报名材料,并请备注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报名材料,限于条件暂无法接收其他快递方式。(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2.电子材料:
①《“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报名表》电子文档;
②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③本人代表性作品图片、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电子文件命名分别为:姓名+报名表.doc、姓名+身份证.jpg、姓名+学历证书.jpg、姓名+学位证书.jpg、姓名+职称证书.jpg、姓名+《作品名称》.jpg,将以上材料电子稿统一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3461398037@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均以“姓名+单位”命名。
四.录取与报到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评估、择优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入选学员请于指定时间到培训地点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及职称证明原件、近期彩色证件照4张(1寸、蓝底、免冠)等。
第一期报到时间:2018年6月16日
第二期报到时间:2018年9月8日
五.管理、考核与结业
1.学员在培训期间须遵守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和各项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的相关规定,遵守《珐华彩陶瓷技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学员管理规定。学员将与培养责任单位签订培养期间管理协议。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全程参加本项目活动,按时上课,不旷课,不做与本项目学习内容无关的事宜,并按质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3.培训结束后,将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者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授予相应的结业证书。
六.咨询热线
项目组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0798-8410877
陈老师: 13607980016
孙老师 :13320088266
中国轻工业陶瓷研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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