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化法》赋予了团体标准以法律地位。团体标准是市场化的标准形式,是我国标准化改革中改变标准供给结构、激发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具有修订速度快、产品技术新、工作机制活、技术指标高等特点,能够填补国内标准市场的空白、促进技术创新、规范企业行为、引领行业发展。
目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已经制订发布团体标准10余项,立项在编标准3项,其中不乏陶瓷行业首次立项、发布的标准,填补了行业空白,为陶瓷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引领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陶瓷行业标准化工作,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改革的需要,促进团体标准项目的研究制定,满足市场需求,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继续面向行业征集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1、立足于陶瓷行业和市场对创新标准的迫切需求,涵盖建筑瓷、卫生瓷、日用及艺术陶瓷、特种陶瓷全产业链,重点在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领域进行申报;
2、鼓励关键共性技术、核心前沿技术等方面的产品、方法类企业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
3、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或计划的项目;
4、致力于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行业科技、品牌、可持续以及人才等强国发展战略,亟需引领和支撑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等项目;
5、致力于推进陶瓷制造业高端化的工业基础、智能智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项目。
二、 申报要求
1、提出项目应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
2、本次申报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3、本通知常年有效,可实时提交项目申请。
三、项目审批
1、在申报后,协会标委会将定期组织项目评审。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协会标委会发布立项公告。
2、立项公告后,申报单位及相关参编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抓紧编制工作,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
四、编制发布
根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起单位(牵头单位)应按规定完成标准文本的起草、研讨、征求意见、修改、申报等程序,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协会标委会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审核,批准后发布并上传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联 系 人:白永乐
联系电话:01063305033-6188
邮 箱:798361461@qq.com
点击下载附件: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