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6-05-19
中陶协[2016]2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陶瓷行业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民政部等八部委颁发的《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协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继续开展陶瓷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培育企业信用品牌,建立定期发布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本着企业申报,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二、受理范围
评价范围:陶瓷原辅材料、制品、设备、模具、检测仪器等陶瓷产业链上的生产及科研企业,贸易公司、专业市场、专业店等陶瓷商贸流通企业。
三、等级划分
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五级,从高到底分别为AAA,AA,A,B和C,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为3年。
四、申报时间
当年1月1日至6月31日为上半年申报期;7月1日至 12月30日为下半年申报期。
五、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六、评价程序
1、申报书准备
申报企业从中国陶瓷网站(http://www.ccia086.com)“协会文件”栏目中下载:《中国陶瓷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电子版申报书中所列评价体系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指标、竞争力指标、财务状况指标、信用记录指标等)。同时按照附件一所列项目,准备需要报送的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报送方式
(1)须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到邮箱:2597176219@qq.com;
(2)纸质材料邮寄到我协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224房间
邮 编:100833
收件人:张彩华
电 话:010-68396224
3、评价流程
(1)资格初审:我协会对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企业限期补充材料。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将评审费用汇至我协会指定账户。
(2)第三方评审: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按评分细则逐项评价打分,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并汇总后报我协会;
(3)专家评审:我协会组织召开专家审定会,对第三方出具的当批次评价汇总结果进行评审,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4)公示:我协会将参评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网站、刊物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5)备案:协会公示期满后,将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上报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行业办审核、备案。
4、年度审核
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三年。第一年为初评,后两年需进行年度审核。企业在取得初评信用等级后,于第二、三年申报期,向我协会报送上一年或当年的信用信息,我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年度审核,并向企业出具年度审核报告。
5、复评
为维持信用等级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参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半年重新提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我协会将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复评。复评的评价程序、结果等按照前述程序重新进行公示和备案。参评企业自愿放弃复评的,原备案信息将在商务部备案系统中自动失效。
七、颁发证书和牌匾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资委行业协会办公室备案函,协会将正式对社会公告,同时制作证书和牌匾并颁发。
八、评价费用
每家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审费(含第三方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证书牌匾费、宣传费和资料费等)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但不包含因需实地核实相关材料所发生费用,有效期内年度审核不再收取费用。信用评价费用收支接受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审查。参评企业在提交申报书的同时,将评审费一次性汇入我协会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
帐 号:0200 0492 0920 0081 740
九、 结果应用
1.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企业,在会员级别晋级、品牌推选、行业十强、行业百强及其他行业评优评选等方面为准入条件之一;优先推荐其参与政府、部队和援外采购、国内外名企代工等合作;积极为企业争取在信贷、检验检疫、监管、品牌评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2.企业备案信息及评价结果将录入“商务部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xypt.mofcom.gov.cn);并在商务部“行业信用评价备案管理”页面和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社会信用网上公布。
3.评价结果将刊登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并向驻外经商参处、驻华使馆和相关机构组织等发放。
4.企业可将评价结果用于各种合法规范有效的业务活动中;我协会也将获得A级以上等级企业向各有关政府部门、部队、有关国家驻华商务机构、我驻外商务机构等采购部门进行推荐。
5、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将信用标识印刷于产品包装上。
十、几点说明
(1)针对陶瓷行业的特点和企业性质,经讨论研究,将原有的评价指标按照生产类企业、贸易类企业、技术类企业、出口贸易类企业、设备类企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各类型评价指标体系侧重点不同进行评价;
(2)此项工作非常重要,欢迎各地方协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各分支机构等协助做好对会员企业的宣传、资料信息把关及执行工作;
(3)此项评价工作是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行业办批准我协会参与进行的,我协会按照要求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宣传。未经我协会同意,要求参评企业进行付费公示或宣传等,我协会均不支持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联系人:陈 晨 刘福庆 张彩华
电 话:010-59464520 010-68396224 17777831687
E-mail:2597176219@qq.com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16年5月5日
【信用评级作用】
一、提升资质:颁发商务部统一的国家级信用等级牌匾和证书,获得国家政府及国际市场信用行为的认可。
二、商务合作:参加项目评审、参加招投标、企业招商、签约合作、商务交易、大众消费、与交易伙伴赊销、扩展上下游供采时出示的信用资质,是企业履约能力、综合实力与竞争力的体现,可做为权威的信用标准并可获得一定的加分。
三、政府采购:政府、军队(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签订合同、项目承包、对外投资合作、招投标等工作将信用企业纳入列选目录,在商业活动中均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根据企业出示信用等级证书结果,将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政府扶持: 面向政府行政审批、 政府项目申报、 政府扶持资金申请准入等展示企业信用品质证明,并有一定的加分。
五、融资贷款:争取风投机构、融资担保、银行贷款等提供国家级信用证明。是进入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的可靠 “通行证”,企业信用等级高低是直接与筹资成本大小挂钩。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企业信用状况,按风险收益对称原则来决定贷款利率的高低,因此信用等级高低必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筹资成本的大小。
六、供销采买:与交易伙伴赊销、拓展上下游供销时体现企业信用保障。
七、国际贸易:开展国际贸易时,出示国家级信用证明,帮助企业与客户快速建立互信,缩短贸易周期。
八、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允许企业在宣传,产品外包装、 说明书、 合格证等宣传载体上使用国家商务部信用LOGO。
九、企业管控:改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动力。第三方对企业信用评级中,可以看到本企业好与不足,能明确发展方向和思路。
十、媒体推广:参评企业信用结果将刊登并发布在商务部《商务年鉴》、商务部市场秩序网、中国社会信用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评级结果并供查询;
十一、优惠政策 :进入重点工程投标和国际市场的重要依据及通行证;争取优惠政策,让企业凭《证书和报告》在信用保险费率、限额管理、融资方面享受优惠。
十二、企业上市:企业在上市申请中必须提供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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