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3-09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等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轻工行业协会,各省(区、市)工(经)信委,省轻工协会、相关重点企业:
“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三十强企业”、“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是中国轻工行业的年度重要工作,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广泛认同与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示范效应,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三十强企业、2018 年度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评价工作组织方式
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采取轻工各行业协会、各省(区、市)工(经)信委、省轻工协会推荐及企业直接报送四种组织方式。即在按行业组织推荐同时,各省(区、市)工(经)信委、省轻工协会可组织当地骨干企业参加百强企业评价工作。
对没有集体组织参加百强企业评价工作的行业和地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接受企业直接申报,直报企业数据由信息统计部与政府有关部门核审。
(二)评价体系
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税收占利税比重及科研投入六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出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
(三)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电子商务销售收入、科技研发投入共8项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轻网(www.clii.com.cn)下载。
二、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评价工作组织方式
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评价工作采取轻工各行业协会、各省(区、市)工(经)信委、省轻工协会推荐及企业直接报送四种组织方式。
对没有集体组织参加评价工作的行业和地区,中轻联接受企业直接申报。
(二)评价体系
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科研投入及税收占利税比重六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三)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科技研发投入共7项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轻网(www.clii.com.cn)下载。
三、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三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评价工作组织方式
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三十强企业评价工作采取轻工各行业协会、各省(区、市)工(经)信委、省轻工协会推荐及企业直接报送四种组织方式。
对没有集体组织参加评价工作的行业和地区,中轻联接受企业直接申报。
(二)评价体系
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三+强企业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科研投入、专利数量及自主品牌建设、主要客户群体八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三)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科技研发投入、专利数量共7项数据,以及自主品牌、主要客户资料,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轻网(www.clii.com.cn)下载。
四、轻工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方式
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推荐,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参加一个行业的评价。协会对企业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按统一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二)行业分类及推荐原则
为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各协会的参评子行业可以扩展至3个以上。选择子行业类别要以行业协会管理的范畴为基础,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标准。
(三) 十强企业评价体系
评价采用“4+X”的模式,即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四项主要指标作为评价对象,行业协会可根据各行业特点增加备选指标X,对企业进行评价。
(四)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共6项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轻网(www. clii. com. cn)下载。
参评企业将数据报送行业协会,协会进行审核后报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
五、榜单发布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于2019年6月适时发布“中国轻工业二百强企业榜单”,并同时发布“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榜单”、“中国轻工业装备制造行业三十强企业榜单”。不再发布各专项能力百强企业榜单。
六、参评资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数据报送到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
(二)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报表视为无效。
(三)参评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报送,网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qgbqbs.clii.com.cn/。
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等评价工作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年度重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加强领导,通过转发文件及在官方网站发布等形式通知企业,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
联系人:富岩 马真
联系电话: 010-68396524, 68396517
传真: 010-68034980
电子邮件: fuyan@clii.com.cn,
mark200office@aliyun.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信息统计部邮政编码: 100833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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